一、举报受理范围: 1. 对集团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的纪律,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 2. 集团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,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,提出的申诉,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、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提出的申诉;3.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二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三、提倡实名举报,请准确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。
四、通讯地址:日照市青岛路779号日照城投集团纪委,邮政编码:276800;联系电话:(0633)7676100。